第一百三十四次在厦门看到的夕阳,金世佳望一样看不到边际的天空和海。
也许天空在用天荒地老的存在方式讲述着什么,只不过人们听不懂。
他去看身旁的檀健次,想要把他的后脑勺搂在自己的手心,接一个认真的、对得起这片海的吻。又犹豫,另一种可能性是此时只能安静地吹晚风。
“今晚去喝酒,好不好?”然后就可以说我爱你。
喝醉了,摇摇晃晃站起身来给不知道名字的歌曲打拍子,拽住对面也已经醉得脸上起来红晕的人问:“你是谁?”
他捏他的耳朵,反问:“你是谁?”
难发一言。
只能低下头,用自己都分不出含了什么的感情去看他。
然后接吻,抚摸,感受着两个人在身体靠近的那一刻终于活着。
他在遇到檀健次的那个下午知道自己找到了迷宫的尽头,只是一堵简单的墙壁,他早知道自己会被困住的。
只不过是自愿还是被迫的区别,他把那两条细长又结实的腿盘在自己腰上的时候就懂了。
不是相互救赎,救赎这词儿大而宽泛,又郑重,像是新婚夫妇在教堂里起誓“Your people will be my people”一样傻气。
不过就是点开微信的那一瞬间知道可以给谁发消息,从困顿而迷茫的午睡中醒来时有一个人可以搂在怀里。
大多数人不愿意承认自己渴望被爱,被剧烈的、浓厚的爱包裹是一种奢望。
更多的时候爱是前进三步就要退两步的犹豫和观望。
很好玩,金世佳经常想,爱只是一种单方面的毫无指望,是将自己的灵魂,如果真的有灵魂这件事的话,刨一片丢在别人面前,然后就像上了瘾,越丢就越开心,带着自虐式的快感,承认我绝望地爱上了你。
他自己对檀健次说我爱你的时候只想哭,他不想把自己能够受制于人的脆弱暴露在一个根本不知道会不会有回报的驻所里。
“你是谁?”
金世佳早坦白了自己不入戏,爱谁只能是一个片面但完整的个体。他把檀健次拉到一个只有他们俩的KTV包厢里,把所有的灯光开关都打开,看见刺眼的白炽灯和只适用于黑暗下的蓝粉色斑点一起投射在空荡荡的屏幕上。
他把话筒几乎是蛮不讲理地塞到他手里,带着知道自己喝醉了的毫无顾忌,朝平时只远远看着的那条边界出发,走得摇摇晃晃,就好像纽约和东京的所有不同种类的灯光都飞奔进自己怀里。
“唱一个吧。”
唱的什么?再想不起来了,只看见他亮晶晶没被污染的眼睛。
只想抽烟,明白自己从此只能站在长长的、永无尽头的队伍里翘首以盼,等那张自己手里被汗和恐慌浸透了的彩票兑现。
更有可能是自己等了太久,会忘记为什么要排队。
就好像偷偷混进他的生日会,看他跳舞唱歌,看他对所有人说谢谢有你们爱我时近乎愤恨地想,错了,错了,只有我爱你,只有我会这样爱你。
带着想要抢过麦克风大喊的冲动默默走出小小的演出厅,和里面所有为他而响的尖叫只隔了一扇工业时代粗制滥造的门。
去点烟,却发现自己没带。
“佳哥,少抽点。”他还劝他。
他几乎是冷漠地回答:“我有瘾。”
瘾是对抗这个荒谬世界的解药,和所有他知道自己不能上瘾的东西一样帮助他站立,行走,确定自己是一个与动物不同的人。
可是其实还是动物,压不住欲望和圣人从不为之烦恼的恨别离、求不得。
做爱的时候不关灯,或者也许关了,可是他记不得,在黑暗里他的每一个细节如同白昼般清晰,如日落如朝阳,“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他听见檀健次往自己的怀里蹭了蹭。
他就又固执地生了维护自己的愿望,拉着被他折磨一夜的人不许睡觉,非逼着他看朝阳。
“看见了吗,和日落一样,都是太阳,都是时间。”
金世佳不知道吻是谁发起的,就好像他扶住他瘦弱到单薄的肩胛骨时想,要是他们真的可以相爱,一定要把他喂胖。
可是檀健次好像总是很匆忙,世界有比金世佳更多的棱角和面孔去吸引他走下去,上坡下坡转弯,但不会回头。
他对着还没来得及套上一次性话筒套的麦克风喊:“你是我的宝贝。”去看坐在皮质冰冷沙发上他真正的宝贝,只笑,只自己给自己灌酒。
人们真的很奇怪,金世佳不觉得自己是愤世嫉俗,他是真的不理解,比如为什么人们把爱和罪当成一样难以启齿的东西,但他知道自己也陷在这样一重海底沉船似的迷障里,他也说不出来。
他是俗人,是无法脱颖而出的俗人。
冷静下来知道爱的也是俗人。
那就更没办法了,离远的时候以为爱上了星辰,自己只需这样一步步朝着天堂走,尽头自有天使和花环。
后来才知道爱上了同一份胆怯和看不清。
线绑不到自己手上,自己只能在后面卖力地喊。
喊祝你飞得更高。祝你飞得更远。
没喝满意,对面的人已经起身,“佳哥,明天还有有戏,早点回去。”
他去瞟旁边的指针,堪堪直到十二点,一个把所有昨天丢掉的数字。
那他和他的夜晚该被丢进家门口的哪一个垃圾桶?
是可回收垃圾,过了好多年可以拿来和朋友们吹牛逼,说当年我和那个很漂亮的男演员曾经有那么一腿,还是丢进有害垃圾,尘封都不够,要拿铺路的水泥和沥青厚厚盖了,装作根本不认识这人。
他扯他的领子,把那口不知道是啤酒还是烧酒就这样递到他口中。
如果老天爷一定不许自己选的话,至少要允许他们好好地喝一顿酒。
@见风是风